加州AB 802 法案

根据加州能源委员会(CEC)规定,5万平方英尺以上的非住宅建筑物的业主, 从2018年起,每年6月1日向委员会报告建筑物的能源使用数据。对于建筑面积超过50,000平方英尺的住宅或拥有17个或更多的住宅单位建筑,年度报告将于2019年6月1日到期。建筑物业主需要使用能源之星项目组合管理器(Energy Star Portfolio Manager)来完成报告,这是一个由美国环境保护局(EPA)提供免费的在线工具。如果不遵守规定可能会导致财产留置(lien on the property)。

三藩市,伯克莱和洛杉矶有地方性的基准测试计划,其要求是超过了加州基准测试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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